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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個資保障暨隱私權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顧客個人資料告知條款規範

客戶個資保障暨隱私權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顧客個人資料告知條款規範

寒軒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暨關係企業,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

第8條第1項等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壹、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

本公司取得您所提供個人資料的目的,如:

◆行銷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消費者保護

◆場所進出安全管理

◆會計與相關服務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資通安全與管理

◆運動休閒業務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觀光行政、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民宿經營管理業務

◆其他:例示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及其他如辦理贈品/獎品寄送及稅務等相關用途

 

貳、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自您、本公司業務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人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包括(部分或全部)

下列及其他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辨識您本人之個人資料:

◆辨識個人者

◆辨識財務者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個人描述

◆身體描述

◆習慣

◆家庭情形

◆其他社會關係

◆住家及設施

◆財產

◆移民情形

◆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

◆休閒活動及興趣

◆生活格調

◆職業

◆保險細節

◆資料主體所取得之財貨或服務

◆財務交易

◆資料主體之商業活動

◆約定或契約

◆其他或未分類之資料



參、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在取得您個人資料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客戶得來函或以電子郵件要求終止,由於為確保個資洩漏之虞,請恕無法用電話直接請求終止),本公司將藉由您提供之資料,在上述「壹、貳」目的範圍內,提供您本公司之相關服務或優惠訊息。
  2. 地區: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規,密切依循法規資訊安全的執行要領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提供您本集團之住宿及餐飲服務。
  3. 對象: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來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且您的個人資料將僅限於寒軒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暨關係企業於提供您服務或優惠訊息時使用,除法律另有規定(例如公務機關來函等)或經過您的事前書面(包含但不限:實體信函、同意書、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或簡訊等)同意外,本公司絕不會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揭露或供其使用。
  4. 方式:本公司將依您提供個人資料之目的,以符合法令之自動化及人工方式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各類資料,應以上述「壹、貳」目的為使用範圍。

 

肆、台端對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您可向本公司提出下列要求:

(一)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並依照行政作業之工作日數處理。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或出具書面。

(三)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依法令應保存、檢調等公務機關之調查等要求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

本公司將秉持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視,依法律及上述原則管理、保護、處理、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您對我們有任何指教,或要行使前述的權利,請撥打本公司的聯絡電話+886-7-332-2000轉行銷業務等單位,或將您的需求郵寄至本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MPR@hanhsien.com.tw,另因避免電子郵件未有效傳遞或人別檢視確認,宜另致電聯繫或再行補寄資料。

 

伍、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但您選擇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上述取得您個人資料目的之相關服務。

 

陸、公務機關合法調閱權之配合
如公務機關因法規及公共利益,要求本公司提供您的特定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依公務機關合法正式的程序,及對本公司所有使用者之安全考量下,具有依法配合公務機關之義務。

 

柒、台端對本公司有權修訂告知條款內容之同意
台端同意本公司有權修訂本告知條款內容,並同意本公司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台端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包括但不限,網站公告、採前述方式告知提或供詳載本告知條款內容之網站連結),告知台端修訂要點及指定網頁。

 

捌、本規範如有未足事宜,將採網站公告方式,公開暨公布本規範之修訂最新版本資訊。(以下空白)